镇赉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18-04-27 09:17: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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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
事项名称 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 权力事项类型 行政其他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适用范围 涉及内容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开展市场价格监测
适用对象      法人
实施机关 镇赉县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处(科)室 价格监测中心
办公地址  镇赉县永安东路539号
办公时间 夏: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冬: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咨询电话 0436---7238591 监督投诉电话 0436--7223036
申请方式 现场申请 事项审查类型 现场审查
审批结果 办结
办结时限 承诺时限      上级文件要求
法定时限       上级文件要求
附加说明
结果送达 送达时限    上级文件要求
送达方式    网上直报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1
申请条件和限制 申请条件   上级文件要求
数量限制   
禁止性要求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上级文件要求
材料形式   上级文件要求
材料详细要求  
必要性及描述 
备注
办理流程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开展市场价格监测---到市场或被监测单位采集价格信息---对采集的价格信息进行汇总、分析---经主管局长审核同意,将监测结果上报或公布
收费情况
法定依据 《价格监测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号)第三条 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全国价格监测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本地区的价格监测工作。价格监测的具体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价格监测机构及相关业务机构负责实施。
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填表人(签字):高冬梅 联系电话:0436--6572608    处室负责人(签字):高冬梅 联系电话:0436--7238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