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赉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8-04-28 15:54: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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焰火燃放许可证核发
事项名称 焰火燃放许可证核发 权力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适用范围 涉及内容    焰火燃放
适用对象    社会团体
实施机关 镇赉县公安局 责任处(科)室 治安管理大队
办公地址 镇赉县公安局四楼
办公时间 冬季: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5:00   夏季:上午8:30—11:30  下午14:00—5:30 
咨询电话 5872659 监督投诉电话 5876226
申请方式 书面申请 事项审查类型 现场审查
审批结果 焰火燃放许可证
办结时限 承诺时限  当天
法定时限  7天
附加说明
结果送达 送达时限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    现场送达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1
申请条件和限制 申请条件一、燃放作业单位、作业人员符合行业标准规定; 二、燃放作业方案符合《大型焰火燃放安全技术规程》。
数量限制    
禁止性要求  远离居民区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1、 燃放作业方案(包括符合《大型焰火燃放安全技术规程》要求的技术设计方案和组织实施方案,需要进行安全评估的,还应包括安全评估报告及其相应的方案调整修改说明)2、燃放作业单位、作业人员、燃放产品、器材方面符合行业标准规定条件的证明。3、焰火燃放举办地属于当地政府已经明确规定的禁限放区域的,还应出具当地政府同意举办焰火燃放的证明。
材料形式  原件
材料详细要求   1、原件1份。2、原件1份。3、原件1份。
必要性及描述    1必要。2必要。3、必要。
备注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
收费情况
法定依据 (一)《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申请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向有关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提出申请。 (二)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资格条件管理〉和〈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资质条件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三)《大型焰火燃放安全技术规程》。
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一)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二)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三)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填表人(签字): 张红丽    联系电话: 15543977767        处室负责人(签字):王春辉       联系电话:18626787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