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赉县国税局
发布时间:2018-04-28 11: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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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 事项名称 | 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 权力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事项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适用范围 | 涉及内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申报。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因其他原因,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在申报期限内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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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对象:个人、法人、其他组织 | |||
| 实施机关 | 镇赉县国家税务局 | 责任处(科)室 | 纳税服务科 |
| 办公地址 | 镇赉县镇赉镇嫩江东路776号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15、16号窗口 | ||
| 办公时间 | 冬季(工作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夏季(工作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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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电话 | 7259118 | 监督投诉电话 | 7259030 |
| 申请方式 | 现场申请 | 事项审查类型 | 前审后批 |
| 审批结果 | 行政许可决定书 | ||
| 办结时限 | 承诺时限:4个工作日 | ||
|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 |||
| 附加说明:对20个工作日内无法作出决定的,经决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税务机关制作《税务行政许可延期决定告知书》送达纳税人,并制作《送达回证》由纳税人签收。 | |||
| 结果送达 | 送达时限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送达。 | ||
| 送达方式:现场送达、快递送达、邮寄送达 | |||
|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 ||
| 申请条件和限制 | 申请条件:需要延期申报的纳税人 | ||
| 数量限制:无 | |||
| 禁止性要求:无 | |||
| 申请材料 | 材料名称:1.必须报送资料: (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2)《延期申报申请核准表》。 (3)经办人身份证件。 (4)纳税人确有困难不能正常申报的情况说明。 2.条件报送资料: 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报送: (1)代理委托书。 (2)代理人身份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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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形式:自行出具原件或复印件 | |||
| 材料详细要求:纸张尺寸A4 | |||
| 必要性及描述:无 | |||
| 备注 | |||
| 办理流程 | 纳税人报送资料,办税服务厅核对资料,符合的当场受理;不符合的,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资料,办结后反馈纳税人。 | ||
| 收费情况 | 无 | ||
| 法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0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更新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0号)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1号)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73号) 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期申报预缴税款滞纳金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75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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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 权利:知情权、保密权、税收监督权、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申请延期申报权、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申请退还多缴税款权、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权、委托税务代理权、陈述与申辩权 义务:依法进行税务登记的义务、依法设置账簿、保管账簿和有关资料以及依法开具、使用、取得和保管发票的义务、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核算软件备案的义务、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的义务、按时如实申报的义务、按时缴纳税款的义务、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接受依法检查的义务、及时提供信息的义务、报告其他涉税信息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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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表人(签字):刘琳琳 联系电话:15526956625 处室负责人(签字):李艳华 联系电话:138946489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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