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赉县国税局
发布时间:2018-04-28 11:27: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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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优惠备案
事项名称 增值税优惠备案 权力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事项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适用范围 涉及内容:符合增值税优惠条件的纳税人,可在首次享受减免税的申报阶段或在申报征期后的其他规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优惠备案。
适用对象:个人、法人、其他组织
实施机关 镇赉县国家税务局 责任处(科)室 纳税服务科
办公地址 镇赉县镇赉镇嫩江东路776号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15、16号窗口
办公时间 冬季(工作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夏季(工作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咨询电话 7259118 监督投诉电话 7259030
申请方式 现场申请 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审批结果
办结时限 承诺时限:即时办结
法定时限:即时办结
附加说明:无
结果送达 送达时限:自做出决定之日起0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无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申请条件和限制 申请条件:符合增值税优惠条件
数量限制:无
禁止性要求:无
申请材料 1.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10503,政策依据:财税〔2012〕75号),应报送: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蔬菜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10504,政策依据:财税〔2011〕137号),应报送: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3.救灾救济粮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11606,政策依据:财税字〔1999〕198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救灾救济粮的单位、供应数量等有关证明资料。
4.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11701,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国税委托地税代征),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规划许可证或房管部门出具的自建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房产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个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出售住房合同及收入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为了配合国家住房制度改革,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出售住房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11702,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国税委托地税代征),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房改批文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出售住房合同及收入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11703,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国税委托地税代征),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3)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当房屋产权证标注时间不满2年而契税完税凭证填发日期满2年时提供)。
(4)房屋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交易双方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出租公共租赁住房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11704,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应报送: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8.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增值税(减免性质代码:01011705,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国税委托地税代征),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个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个人住房证明(房产证、契税完税证或房屋买卖合同等)。
9.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扣减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11805,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10.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11806,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师(含)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复印件。
11.军转干部从事个体经营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11807,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师(含)以上部队颁发的转业证件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查验)。
12.企业招用退役士兵扣减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11808,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3)劳动合同(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工资发放清单。
(5)企业与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费清单。
(6)企业与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查验)。
(7)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本年度在企业工作时间表。
13.企业安置随军家属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11809,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军(含)以上政治和后勤机关共同出具的加盖部队公章的“安置随军家属达到规定比例企业”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师(含)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5)工资发放清单。
(6)社会保险费缴纳清单。
(7)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查验)。
(8)安置随军家属名单。
(9)职工名单。
14.企业安置军转干部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11810,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转业干部就业人员占全部在职职工比例的情况说明。
(3)师(含)以上部队颁发的转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5)工资发放清单。
(6)社会保险费缴纳清单。
(7)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查验)。
(8)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名单。
(9)职工名单。
15.残疾人专用物品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12707,政策依据:国务院令第538号),应报送: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16.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12708,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办园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收费标准和符合相关优惠条件书面声明材料。
17.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12709,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民政部门核发的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或出具的从业认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收费标准和符合相关优惠条件书面声明材料。
18.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12710,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收费标准和符合相关优惠条件书面声明材料。
19.婚姻介绍服务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12711,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婚姻介绍服务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收费标准和符合相关优惠条件书面声明材料。
20.殡葬服务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12712,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备案登记表》2份。
(2)收费标准和符合相关优惠条件书面声明材料。
21.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在指定的委托银行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12713,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与指定的委托银行签订的委托贷款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3)委托银行与个人签订住房贷款金额、利息收入清单。
22.家政服务企业由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12714,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纳税人与员工制家政服务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纳税人为员工制家政服务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5)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所在乡镇或原单位开具的已缴纳相关保险的证明。
23.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12715,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复印件。
24.安置残疾人就业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12716,政策依据:财税〔2016〕52号),应报送:
(1)《税务资格备案表》2份。
安置的残疾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逐页加盖公章。
(2)安置精神残疾人的,提供精神残疾人同意就业的书面声明以及其法定监护人签字或印章的证明精神残疾人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书面材料。
(3)安置的残疾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25.残疾人个人提供劳务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12717,政策依据:财税〔2016〕52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复印件。
26.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扣减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13605,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就业创业证》或2015年1月27日前取得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
(3)个人身份证明原件。
27.招录重点群体就业扣减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13607,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2015年1月27日前取得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
(3)签订的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复印件。
(4)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复印件。
28.粮食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19902,政策依据:财税字〔1999〕198号),应报送: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9.储备大豆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19905,政策依据:财税〔2014〕38号),应报送: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30.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19906,财税字〔1999〕198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县及县以上政府批准储备食用植物油的批文复印件。
31.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的发行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19907,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应报送: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32.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19908,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国税委托地税代征),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3)无偿转让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继承或接受遗赠的,只须提供继承人或接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下列情形分别还应报送:
——无偿赠与配偶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离婚财产分割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者人民法院调解书、民政部门确认的财产分割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继承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的,提供能证明其继承权的有关证明;
——遗嘱人处分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的,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赡养人的,提供证明赠与人和受赠人双方抚养关系或赡养关系的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或出生证明或人民法院判决书或人民法院调解书或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抚养关系或赡养关系证明;
——其他情况,提供证明赠与人和受赠人亲属关系的人民法院判决书或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房产所有人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3.边销茶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19909,政策依据:财税〔2016〕73号),应报送: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34.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21203,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技术转让或技术开发合同复印件。
(3)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证明文件(查验)。
35.光伏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21903,政策依据:财税〔2016〕81号),应报送:
(1)《税务资格备案表》2份。
(2)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的相关材料。
36.国家大学科技园收入免征增值税(减免性质代码:01021904,政策依据:财税〔2016〕98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国务院科技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符合国家大学科技园的证明材料。
37.科技企业孵化器收入免征增值税(减免性质代码:01021905,政策依据:财税〔2016〕89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国务院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符合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证明材料。
38.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24103,财税〔2011〕100号),应报送:
(1)《税务资格备案表》2份。
(2)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9.台湾航运公司、航空公司从事海峡两岸海上直航、空中直航业务在大陆取得的运输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32103,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应报送: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40.从事与新疆国际大巴扎项目有关的营业税应税业务免征增值税(减免性质代码:01033302,政策依据:财税〔2016〕83号),应报送: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41.横琴、平潭企业销售货物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39901,政策依据:财税〔2014〕51号),应报送: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42.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从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或者再担保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41501,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免税的项目、依据、范围、期限等资料。
(3)《公司章程》原件及复印件。
(4)《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3.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42801、01042804、01042805、01045301、01045302、01045303、01045304、01045305,政策依据:财政部令第65号、财税〔2016〕36号、财税〔2013〕52号、财税〔2014〕71号、财税〔2015〕96号、财税〔2013〕52号),应报送:
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无需报送资料,通过填报申报表及其附表履行优惠备案手续。
44.资产重组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52402、01052403、01059901,政策依据:财税〔2011〕116号、财税〔2013〕53号、财税〔2011〕13号),应报送: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45.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64001、01069902,政策依据:财税〔2010〕110号、财税〔2016〕36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签订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相关技术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规定的技术要求的说明。
(4)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相关技术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规定的技术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5)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签订《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其合同格式和内容,符合《合同法》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等规定的鉴定报告复印件。
(6)项目所得核算情况说明。
46.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64007,政策依据:财税〔2001〕97号),应报送: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47.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64017,政策依据:财税〔2015〕73号),应报送:
(1)《税务资格备案表》2份。
(2)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非限制类项目和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或者非重污染工艺的声明材料。
48.风力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64018,政策依据:财税〔2015〕74号),应报送:
《税务资格备案表》2份。
49.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64019,政策依据:财税〔2015〕78号),应报送:
(1)《税务资格备案表》2份。
(2)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复印件。
(3)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从事该业务的文件或项目核准文件复印件。
(4)省级及以上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5)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限制类项目和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或者重污染工艺,以及符合《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的书面声明材料。
50.供热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税性质代码:01064020,政策依据:财税〔2016〕94号),应报送: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51.水力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64204,政策依据:财税〔2014〕10号),应报送:
(1)《税务资格备案表》2份。
(2)单站发电机组额定装机容量总和的情况材料。
52.被撤销金融机构转让财产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81501,政策依据:财税〔2003〕141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被撤销金融机构文件原件。
53.黄金期货交易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81502,政策依据:财税〔2008〕5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黄金期货交易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4.上海期货保税交割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81503,政策依据:财税〔2010〕108号),应报送: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55.钻石交易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81505,政策依据:财税〔2006〕65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上海钻石交易所会员资格证明复印件。
56.原油和铁矿石期货保税交割业务增值税政策(减免性质代码:01081506,政策依据:财税〔2015〕35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当期期货保税交割的书面说明。
(3)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或大连商品交易所的交割结算单、保税仓单等资料。
57.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81507,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应报送: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58.外汇管理部门在从事国家外汇储备经营过程中,委托金融机构发放的外汇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81508,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委托金融机构发放的外汇贷款合同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59.统借统还业务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81509,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应报送: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60.被撤销金融机构以货物、不动产、无形资产、有价证券、票据等财产清偿债务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81510,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决定撤销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财产处置合同(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4)取得收入的书面声明材料。
61.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单位和个人)通过沪港通买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A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81511,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个人从事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的相关证明材料。
(3)取得收入的书面声明材料。
62.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单位和个人)通过基金互认买卖内地基金份额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81512,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应报送: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63.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81513,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证监会批准管理人设立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4.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81515、01081521、01081522,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财税〔2016〕46号、财税〔2016〕70号),应报送: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65.合格境外投资者(简称QFII)委托境内公司在我国从事证券买卖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81517,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应报送: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66.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81518,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个人从事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取得收入的书面声明材料。
67.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81519,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应报送: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68.黄金期货交易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81520,政策依据:财税〔2008〕5号),应报送:
(1)《税务资格备案表》2份。
(2)黄金期货交易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9.邮政代理金融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81523,政策依据:财税〔2016〕83号,应报送: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70.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83901、01083903、01083904、01083911,政策依据:财税〔2003〕21号、财税〔2001〕10号、财税〔2003〕212号、 财税〔2013〕56号),应报送: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71.熊猫普制金币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83907,政策依据:财税〔2012〕97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中国熊猫普制金币授权经销商”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
(3)《中国熊猫普制金币经销协议》复印件。
72.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取得的保费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83913,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保监会对保险产品的备案回执或批复文件复印件。
(3)保险产品的保险条款(查验)。
(4)保险产品费率表。
73.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83916,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应报送:
(1)《税务资格备案表》2份。
(2)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业务合同复印件。
(3)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商务部及授权部门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4.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91501,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乡镇出具的农户居住证明。
(3)金融机构与农户签订的小额贷款合同(查验)。
75.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92202、01092212,政策依据:财税〔2001〕121号、财税〔2001〕30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有计量认证资质的饲料质量检测机构(名单由省国家税务局确认)出具的饲料产品合格证明复印件。
76.有机肥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92203,政策依据:财税〔2008〕56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污染物排放地环境保护部门确定的该纳税人应予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3)污染物排放地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该纳税人的污染物排放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证明材料。
(4)生产有机肥产品的纳税人,还应报送:
——由农业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复印件;
——由肥料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一年内出具的有机肥产品质量技术检测合格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出具报告的肥料产品质量检验机构须通过相关资质认定;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外销售有机肥产品的,还应提供在销售使用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的纳税人,还应报送:
——生产企业提供的在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复印件;
——生产企业提供的产品质量技术检验合格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外销售有机肥产品的,还应报送在销售使用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的证明复印件。
77.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92301、01092312,政策依据:财税〔2002〕89号、财税〔2001〕113号),应报送: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78.农村电网维护费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92303,政策依据:财税字〔1998〕47号),应报送: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79.农民专业合作社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92311政策依据:财税〔2008〕81号),应报送: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80.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92313,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开展相关业务合同、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3)取得收入的书面声明材料。
81.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92314,政策依据:财税〔2016〕19号),应报送: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82.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99901,政策依据:财税〔2007〕83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具有相关资质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质量技术检测合格报告复印件。
83.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减免性质代码:01099903,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转让或发包(或出租)土地使用权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84.特殊教育校办企业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101401,政策依据:财税〔2004〕39号),应报送: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85.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101402,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普通学校办学许可证,或国家承认其学员学历的各类学校经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同级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或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经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或技师学院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取得收入的书面声明材料。
86.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101403,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学校勤工助学管理服务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
(3)取得收入的书面声明材料。
87.国家助学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101404,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助学贷款台账原件及复印件。
(3)助学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国家助学贷款利息明细表原件及复印件。
(5)学生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88.政府举办的从事学历教育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全部归该学校所有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101405,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或出具的从业认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缴款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校提供的统一账户证明材料。
(5)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收入的书面声明材料。
89.政府举办的职业学校设立的企业从事“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101406,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或出具的从业认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职业学校取得相关收入的书面声明材料。
90.高校学生食堂餐饮服务收入、高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101407,政策依据:财税〔2016〕82号),应报送: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91.进口图书、报刊资料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103203、01103207、01103208、01103209、01103210、01103211,政策依据:财税字〔1998〕69号、财税字〔1998〕68号、财税字〔1998〕67号、财税字〔1999〕255号、财税〔2004〕69号、财税字〔1997〕66号),应报送: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92.文化事业单位转制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103215、01103216、01103217,政策依据:财税〔2011〕3号、财税〔2011〕27号、财税〔2011〕120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转制方案批复函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核销事业编制、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的证明。
(5)同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按企业办法参加社会保险制度的证明。
(6)相关部门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93.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103220,政策依据:财税〔2013〕87号),应报送: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94.动漫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103222,政策依据:财税〔2013〕98号),应报送:
(1)《税务资格备案表》2份。
(2)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5.电影产业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103224,政策依据:财税〔2014〕85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部门(包括中央、省、地市及县级)批准从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的电影集团公司(含成员企业)、电影制片厂及其他电影企业的批文复印件。
96.转制文化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103225,政策依据:财税〔2014〕84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转制方案批复函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核销事业编制、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的证明。
(5)同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按企业办法参加社会保险制度的证明。
(6)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97.有线电视基本收视费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103226,政策依据:财税〔2014〕85号),应报送: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98.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在自己的场所提供文化体育服务取得的第一道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103227,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取得收入的书面声明材料。
99.寺院、宫观、清真寺和教堂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103228,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取得收入的书面声明材料。
100.科普单位的门票收入,以及县级及以上党政部门和科协开展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103229,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科技部门对科普活动、科普基地认定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01.个人转让著作权免征增值税(减免性质代码:01103230,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个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02.飞机维修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120401,政策依据:财税〔2000〕102号),应报送:
(1)《税务资格备案表》2份。
(2)从事飞机维修劳务的相关资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03.军队空余房产租赁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120706,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军队空闲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104.铁路货车修理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121301,政策依据:财税〔2001〕54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证明为铁路系统内部单位的文件复印件。
105.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121310,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应报送: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106.管道运输服务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121311,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应报送:
(1)《税务资格备案表》2份。
(2)管道运输服务业务合同复印件。
107.国家商品储备管理单位及其直属企业承担商品储备任务,从中央或者地方财政取得的利息补贴收入和价差补贴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122601,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应报送: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108.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123406,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取得收入的书面声明材料。
109.抗艾滋病药品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123407,政策依据:财税〔2016〕97号),应报送: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110.无偿援助项目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124302,政策依据:财税〔2002〕2号),应报送: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111.铂金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129901,政策依据:财税〔2003〕86号),应报送:
(1)《税务资格备案表》2份。
(2)国内生产企业自产自销铂金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上海黄金交易所开具的《上海黄金交易所发票》结算联(查验)。
112.已使用固定资产减征增值税(减免性质代码:01129902、01129924,政策依据: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应报送: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113.黄金交易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129907、01129916,政策依据:财税〔2002〕142号、财税〔2000〕3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伴生金含量的有效证明。
114.拍卖货物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129911,政策依据:国税发〔1999〕40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减免税申请报告。
115.购置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抵减增值税(减免性质代码:01129914、01129917,政策依据:财税〔2012〕15号、财税〔2004〕167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技术维护费发票。
116.美国ABS船级社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129920,政策依据:财税〔2016〕39号),应报送: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117.邮政服务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129926,政策依据:财税〔2016〕39号),应报送: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118.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129927,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应报送: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119.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让、转让或收回自然资源使用权(不含土地使用权)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129928,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应报送: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120.行政单位之外的其他单位收取的符合条件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129931,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政府性基金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所收款项已经全部上缴财政的缴款书原件及复印件。
(5)已开具票据存根。
121.公路经营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3%计算应纳增值税(减免性质代码:01129932,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公路经营企业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公路经营企业收取的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相关证明材料。
122.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129999,政策依据:国务院令第538号),应报送: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123.避孕药品和用具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129999,政策依据:国务院令第538号),应报送: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124.古旧图书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129999,政策依据:国务院令第538号),应报送: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125.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129999,政策依据:国务院令第538号),应报送: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126.血站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129999,政策依据:国务院令第538号),应报送: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127.医疗卫生机构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129999,政策依据:国务院令第538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材料形式:自行出具原件或复印件。
材料详细要求:纸张尺寸A4 
必要性及描述:无
备注:无
办理流程 纳税人报送资料,办税服务厅核对资料,符合的当场受理;不符合的,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资料,办结后反馈纳税人。
收费情况
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1号)第十五条,第十七条。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销售畜禽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8号)全文。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制种行业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7号)全文。
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
5.《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不带动力的手扶拖拉机和三轮农用运输车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2〕89号)全文。
6.《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1〕113号)全文。
7.《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198号)全文。
8.《关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粮食免征增值税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第42号)全文。
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退耕还林还草补助粮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31号)全文。
10.《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储备大豆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38号)全文。
1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黄金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42号)第一条,第二条。
1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销售伴生金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第8号)全文。
1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配售出口黄金有关税收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3号)第二条。
14.《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钻石及上海钻石交易所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65号)全文。
1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钻石交易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6〕131号)第六条。
16.《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血站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64号)第二条。
17.《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42号)全文。
18.《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货车修理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1〕54号)全文。
1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所属企业的铁路货车修理业务免征增值税的通知》(国税函〔2001〕862号)全文。
2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所属企业的铁路货车修理业务免征增值税的通知》(国税函〔2001〕1006号)全文。
2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87号)第二条(2017年12月31日政策到期)。
2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边销茶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财税〔2016〕73号)全文。
2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
2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第八条。
25.《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农村电网维护费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47号)全文。
2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电网维护费征免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591号)全文。
27.《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免征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97号)全文。
28.《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全文。
29.《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全文。
30.《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邮政速递物流业务重组改制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16号)第一条。
3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改制上市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53号)第三条。
3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CDMA网及其用户资产企业合并资产整合过程中涉及的增值税营业税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号)第一条,第二条。
3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营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9号)第四条。
3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营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0号)全文。
3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熊猫普制金币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97号)全文。
3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熊猫普制金币免征增值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第6号)第二条,第三条。
37.《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高校学生公寓和食堂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82号)第二条,第三条。
38.《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撤销金融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41号)第二条第四款。
39.《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宣部关于下发红旗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等中央所属转制文化企业名单的通知》(财税〔2011〕3号)全文。
40.《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宣部关于下发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等81家中央所属转制文化企业名单的通知》(财税〔2011〕27号)全文。
(四十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宣部关于下发世界知识出版社等35家中央所属转制文化企业名单的通知》(财税〔2011〕120号)全文。
(四十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宣部关于发布《中国减灾》杂志社等14家中央所属转制文化企业名单的通知》(财税〔2015〕25号)全文。
(四十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宣部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4号)第一条第(三)项,第(四)项。
(四十四)《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有线电视收视费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5号)全文。
(四十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7〕83号)全文。
(四十六)《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8〕56号)全文。
(四十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有机肥产品执行标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6号)全文。
(四十八)《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23号)全文。
(四十九)《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21号)全文。
(五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精料补充料免征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6号)全文。
(五十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矿物质微量元素舔砖免征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1127号)全文。
(五十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豆粕等粕类产品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30号)全文。
(五十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粕类产品征免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5号)全文。
(五十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审批程序后加强后续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4〕884号)全文
(五十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级磷酸二氢钙产品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10号)第一条。
(五十六)《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用鱼油产品免征增值税的批复》(国税函〔2003〕1395号)全文。
(五十七)《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第一条第(二)项。
(五十八)《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39号)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
(五十九)《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4〕85号)第一条 。
(六十)《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支持电影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财教〔2014〕56号)第四条。
(六十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全文。
(六十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税控收款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167号)全文。
(六十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4家资产管理公司接收资本金项下的资产在办理过户时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21号)第二条。
(六十四)《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信达等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0号)全文。
(六十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处置港澳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资产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212号)第二条第4项,第三条第4项,第四条第4项。
(六十六)《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56号)全文。
(六十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拍卖行取得的拍卖收入征收增值税、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40号)第一条。
(六十八)《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 关于继续实施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6)第一条,第二条。
(六十九)《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污水处理费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97号)全文。
(七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9号 )第一条,第二条。
(七十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5号)第一条。
(七十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全文。
(七十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96号)全文(到2017年12月31日止)。
(七十四)《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1号)全文。
(七十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6号)全文。
(七十六)《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黄金期货交易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5号)全文。
(七十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第一条第七项。
(七十八)《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第一条。
(七十九)《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营业税和增值税政策到期延续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83号)第三条。
(八十)《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46号)第一条。
(八十一)《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 (财税〔2016〕70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
(八十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大学科技园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98号)第一条。
(八十三)《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89号)第一条。
(八十四)《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供热企业增值税 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94号)第一条。
(八十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8号)第一条。
(八十六)《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号)全文。
(八十七)《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外经贸部关于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项目在华采购物资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2号)全文。
(八十八)《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部分增值税优惠政策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8号)全文。
(八十九)《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17年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52号)全文。
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知情权、保密权、税收监督权、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申请延期申报权、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申请退还多缴税款权、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权、委托税务代理权、陈述与申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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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签字):刘琳琳 联系电话:15526956625 处室负责人(签字):李艳华 联系电话:13894648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