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赉县国税局
发布时间:2018-04-28 11:35: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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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或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递延纳税报告
事项名称 股权激励或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递延纳税报告 权力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事项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适用范围 涉及内容: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以技术成果所有权投资,适用递延纳税政策的,应在投资完成后首次预缴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递延纳税情况。
  适用对象:法人、其他组织    
实施机关 镇赉县国家税务局 责任处(科)室 纳税服务科
办公地址 镇赉县镇赉镇嫩江东路776号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15、16号窗口
办公时间 冬季(工作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夏季(工作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咨询电话 7259118 监督投诉电话 7259030
申请方式 现场申请 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审批结果    
办结时限 承诺时限:即时办结    
  法定时限:即时办结    
  附加说明:无
结果送达 送达时限:自做出决定之日起0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无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申请条件和限制 申请条件:以技术成果所有权投资,适用递延纳税政策可申请
数量限制:无
禁止性要求:无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技术成果投资入股企业所得税递延纳税备案表》。
材料形式:自行出具原件或复印件。
材料详细要求:纸张尺寸A4 
必要性及描述:无
备注:无
办理流程 纳税人报送资料,办税服务厅核对资料,符合的当场受理;不符合的,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资料,办结后反馈纳税人。
收费情况    
法定依据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
2.《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00号)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变职能 改进作风更好为广大纳税人服务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7号)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2号)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简并纳税人报送涉税资料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1077号)
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知情权、保密权、税收监督权、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申请延期申报权、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申请退还多缴税款权、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权、委托税务代理权、陈述与申辩权
义务:依法进行税务登记的义务、依法设置账簿、保管账簿和有关资料以及依法开具、使用、取得和保管发票的义务、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核算软件备案的义务、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的义务、按时如实申报的义务、按时缴纳税款的义务、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接受依法检查的义务、及时提供信息的义务、报告其他涉税信息的义务。
填表人(签字):刘琳琳 联系电话:15526956625 处室负责人(签字):李艳华 联系电话:13894648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