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镇赉县应急局
发布时间:2018-04-25 15: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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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操作证核发
事项名称 | 特种作业操作证核发 | 权力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适用范围 | 涉及内容: 涉及特种作业操作人员 | ||
适用对象: 个人 | |||
实施机关 | 镇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责任处(科)室 | 审批办 |
办公地址 | 镇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
办公时间 |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冬)14:00-17:30(夏) | ||
咨询电话 | 0436-7222068 | 监督投诉电话 | 0436-7222068 |
申请方式 | 现场申请 | 事项审查类型 | 先审后批 |
审批结果 | 发放特种作业操作证 | ||
办结时限 | 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 | ||
法定时限: 5工作日 | |||
附加说明 | |||
结果送达 | 送达时限: 5个工作日 | ||
送达方式: 当场送达 快递送达 | |||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 1 | ||
申请条件和限制 | 申请条件:自然人 | ||
数量限制: 无 | |||
禁止性要求: 无 | |||
申请材料 | 材料名称:培训机构出具的培训合格证明 | ||
材料形式: 1.原件 | |||
材料详细要求: 1.A4纸一份 | |||
必要性及描述: 1.必要 | |||
备注 | |||
办理流程 |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办结 | ||
收费情况 | 无 | ||
法定依据 | 1.《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0号修正) 第十三条 参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填写考试申请表,由申请人或者申请人的用人单位持学历证明或者培训机构出具的培训证明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的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提出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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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 (一)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 (二)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 (四)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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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签字):鹿钦军 联系电话:0436-7222068 科室负责人(签字):鹿钦军 联系电话:72220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