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赉县工业化信息局
发布时间:2018-04-28 15:02: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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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鉴定申请
事项名称 科技成果鉴定申请 权力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事项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适用范围 涉及内容:在镇赉县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取得科技成果的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人,
适用对象:个人,法人
实施机关 镇赉县经济局 责任处(科)室 科技科
办公地址 镇赉县经济局4楼(县政府对过,建行楼上)
办公时间 8:30-11:30 13:30-17:00:(冬)   8:30-11:30 14:00-17:30(夏)
咨询电话 0436-3235029 监督投诉电话 0436-7222776
申请方式 现场申请 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审批结果 白城市科技成果登记证书
办结时限 承诺时限:60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无
附加说明:
结果送达 送达时限:自白城市科技局作出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当场送达,邮寄送达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申请条件和限制 申请条件:必须是镇赉县辖区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各类科技成果。
数量限制:市级科技成果申报不限制申报数量
禁止性要求: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人和法人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科技项目成果登记表
材料形式:现场申报
材料详细要求:按照科技项目成果登记表附件要求,申报材料要真实、完备。
必要性及描述: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
备注
办理流程 1.申报单位及个人向县经济局提出形式审查申请;2.市科技局形式审查;3、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科技成果进步鉴定验收。
收费情况 不收费
法定依据 科技部《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国科发计字〔2000〕542号)第二条 执行各级、各类科技计划(含专项)产生的科技成果应当登记;非财政投入产生的科技成果自愿登记; 涉及国家秘密的科技成果,按照国家科技保密的有关规定 进行管理,不按照本办法登记。第三条 科学技术部管理指导全国的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的科技成果登记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负责本部门的科技成果登记工作。
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提交登记成果权属无异议,填报内容真实,无侵权行为
填表人(签字): 张冬娜           联系电话:13596877747       科室负责人(签字): 张冬娜 联系电话:13596877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