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赉县工业化信息局
发布时间:2018-04-28 15:11:00 来源:
  • 字号:
收藏
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发展引导资金项目
事项名称 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发展引导资金项目 权力事项类型 其它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适用范围 涉及内容:在镇赉县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推荐申报省级计划项目。
适用对象:法人单位
实施机关 镇赉县经济局 责任处(科)室 中小企业科
办公地址 镇赉县经济局4楼(县政府对过,建行楼上)
办公时间 8:30-11:30 13:30-17:00:(冬)   8:30-11:30 14:00-17:30(夏)
咨询电话 0436-7222776 监督投诉电话 0436-7222776
申请方式 网上申请 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报
审批结果 审后上报
办结时限 承诺时限:以省工信厅文件要求时间为准
法定时限:无
附加说明:
结果送达 送达时限:以省工信厅文件公布时间为准。
送达方式: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申请条件和限制 申请条件:符合省工信厅文件要求
数量限制:
禁止性要求:不符合申报条件要求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项目申报书
材料形式:网上申报和纸制申报
材料详细要求:按照省工信厅文件要求
必要性及描述:按照省工信厅文件要求,不得弄虚作假
备注
办理流程 申报-初审-上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法定依据 每年按照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省级中小企业发展民营经济引导资金项目通知,要求组织企业进行申报。
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符合省工信厅文件申报要求的法人可申报
填表人(签字):  潘雪佳      联系电话: 7254966             科室负责人(签字):潘雪佳 联系电话:7254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