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镇赉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8-04-28 15: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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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龄儿童、少年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
事项名称 | 适龄儿童、少年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 | 权力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适用范围 | 涉及内容 适龄儿童、少年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 | ||
适用对象 适龄儿童、少年 | |||
实施机关 | 教育局 | 责任处(科)室 | 基础教育科 |
办公地址 | 政务大厅 | ||
办公时间 | 冬季时间 8:30--11:30 13:30--17:00 夏季时间 8:30--11:30 14:00--17:30 | ||
咨询电话 | 7259299 | 监督投诉电话 | 7250010 |
申请方式 | 现场办结 | 事项审查类型 | 现场审查 |
审批结果 | |||
办结时限 | 承诺时限 现场办结 | ||
法定时限 10个工作日之内 | |||
附加说明 | |||
结果送达 | 送达时限 | ||
送达方式 | |||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 一次 | ||
申请条件和限制 | 申请条件: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 | ||
数量限制 无 | |||
禁止性要求: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条件的 | |||
申请材料 | 材料名称:适龄儿童、少年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表 | ||
材料形式:个人出具 | |||
材料详细要求:由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填写《吉林省中小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并提交由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或医疗收费票据复印件。 | |||
必要性及描述 | |||
备注 | |||
办理流程 | 申请、审核、审批 | ||
收费情况 | 无 | ||
法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06年修订)第十一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 ||
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 无 | ||
填表人(签字):昝绪 联系电话:18643653715 处室负责人(签字):云峰 联系电话:139436222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