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镇赉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8-04-28 15: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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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省级以上教育专项补助资金分配
事项名称 | 部分省级以上教育专项补助资金分配 | 权力事项类型 | 行政给付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适用范围 | 涉及内容:高中助学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寄宿生生活补助、普通高校新生入学 | ||
适用对象: 法人 | |||
实施机关 | 镇赉县教育局 | 责任处(科)室 | 镇赉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办公地址 | 镇赉县镇赉镇庆余南街916号 | ||
办公时间 | 法定时间 | ||
咨询电话 | 0436-7259288 | 监督投诉电话 | 0436-7250010 |
申请方式 | 现场 | 事项审查类型 | 现场审查 |
审批结果 | 完结 | ||
办结时限 | 承诺时限 学期内 | ||
法定时限 学期内 | |||
附加说明 | |||
结果送达 | 送达时限 学期内 | ||
送达方式 当场送达 | |||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 ||
申请条件和限制 | 申请条件 1、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2、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寄宿生;3、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 ||
数量限制 1、高中助学金:在校学生总数的20%;2、寄宿生生活补助为在校寄宿生的35%;3、根据市分配比例确定人数。 | |||
禁止性要求 | |||
申请材料 | 材料名称 1、普通高中助学金需:普通高中助学金申请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贫困证明; 2、寄宿生生活补助需: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申请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贫困证明; 3、高校新生入学资助需: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申请表、入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贫困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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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形式 单位提供 | |||
材料详细要求 A4纸1份 | |||
必要性及描述 | |||
备注 | |||
办理流程 | 申请——审核——发放 | ||
收费情况 | 无 | ||
法定依据 | 1、普通高中助学金:《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吉财教[2010]873号);2、寄宿生生活补助:《关于调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政策的意见》(吉财教[2008]37号);3、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助:关于转发《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吉教贷[2012]19号) | ||
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 |||
填表人(签字): 朱丹 联系电话:13943625652 处室负责人(签字):许广勇 联系电话:131343691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