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镇赉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8-04-28 15: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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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助学贷款审核推荐
事项名称 | 生源地助学贷款审核推荐 | 权力事项类型 | 其他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适用范围 | 涉及内容:为考入高校和在高校就读的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 ||
适用对象:个人 | |||
实施机关 | 镇赉县教育局 | 责任处(科)室 | 镇赉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办公地址 | 镇赉县镇赉镇庆余南街916号 | ||
办公时间 | 法定时间 | ||
咨询电话 | 0436-7259288 | 监督投诉电话 | 0436-7250010 |
申请方式 | 网上申请 | 事项审查类型 | 网上审查 |
审批结果 | 完结 | ||
办结时限 | 承诺时限 7月20日——9月20日 | ||
法定时限 7月20日——9月20日 | |||
附加说明 | |||
结果送达 | 送达时限 150日 | ||
送达方式 网上送达 | |||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 1—2次 | ||
申请条件和限制 | 申请条件 1、农村特困户、城镇低保户、建档立卡户;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3、遭受自然灾害;4、家庭主要成员患有重大疾病;5、家庭主要人员因故丧失劳动能力;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7、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家庭经济困难家庭;8、父母双亡或乙方失业的家庭。 | ||
数量限制 无 | |||
禁止性要求 | |||
申请材料 | 材料名称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录取通知书(应届生)、学生证(往届生)、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本、贫困证明 | ||
材料形式 需申请人自行出具 | |||
材料详细要求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一式2份,录取通知书、学生证、贷款人及共同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贫困证明1份,均A4纸 | |||
必要性及描述 1、借款学生到网站www.csls.cdb.com.cn注册,然后填写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并打印;首次借款学生需到资格审查单位在申请表中签字盖章(续贷学生不需此项)。 2、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证明可由借款学生所在高中、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提供(续贷学生不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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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
办理流程 | 网上申请——网上审核——网上审批 | ||
收费情况 | 无 | ||
法定依据 | 《吉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意见》的通知(吉教联字[2010]19号) | ||
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 |||
填表人(签字): 朱丹 联系电话:13943625652 处室负责人(签字):许广勇 联系电话:131343691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