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镇赉县商务局
发布时间:2018-04-27 10: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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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证核准
事项名称 | 导游证核准 | 权力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适用范围 | 涉及内容 1.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的;2.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相关旅游行业组织注册的人员。 | ||
适用对象 个人 | |||
实施机关 | 镇赉县粮食和商务局 | 责任处(科)室 | 旅游质量管理科 |
办公地址 | 镇赉县永安西路384 镇赉县政务大厅 | ||
办公时间 | 冬季: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5:00 夏季:上午8:30—11:30 下午14:00—5:30 | ||
咨询电话 | 0436-7255305 | 监督投诉电话 | 0436-6572779 |
申请方式 | 网上申请 | 事项审查类型 | 先审后批 |
审批结果 | 颁发导游证 | ||
办结时限 | 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 | ||
法定时限 15个工作日 | |||
附加说明 | |||
结果送达 | 送达时限 自做出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 | ||
送达方式 自取或邮寄 | |||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 ||
申请条件和限制 | 申请条件 申请人经考试合格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并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旅游行业组织注册的人员 | ||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 |||
禁止性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颁发导游证书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患有传染性疾病的。 (3)受过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的除外。 (4)被吊销导游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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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材料名称 1. 本人身份证原(复印)件; 2. 未患有传染性疾病的承诺; 3. 经常职业地区的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经常职业地区的旅游行业组织注册的确认信息; 4. 无过失犯罪以外的犯罪记录的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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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形式 电子版材料 | |||
材料详细要求 | |||
必要性及描述 | |||
备注 | |||
办理流程 | 申请人→网上提供需要审核的电子版材料→材料审核通过后进入“导游监管服务平台”申请电子导游证(不予受理的会向申请人提供一次性告知单;材料不足不能审核通过的需要补正相关材料)→旅游行政部门审核→准予核发电子导游证→制作电子导游证标识卡→申请人到大厅窗口领取电子导游证标识卡 | ||
收费情况 | 不收费 | ||
法定依据 | 《国家旅游局令》(第44号)《导游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令第44号《旅游办理办法》 第七条 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并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旅游行业组织注册的人员,可以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信息系统向所在地旅游主管部门申请取得导游证。 导游证采用电子证件形式,由国家旅游局制定格式标准,由各级旅游主管部门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信息系统实施管理。电子导游证以电子数据形式保存于导游个人移动电话等移动终端设备中。 | ||
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 1.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 2.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3.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 4.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 ||
填表人(签字):邓美露 联系电话:18304369696 处室负责人(签字):单永刚 联系电话:139436234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