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赉县林业和草原局
发布时间:2018-04-27 11:08: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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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市(州)及出省运输红松、落叶松、樟子松种子所持有《林木种子运输证核发》

事项名称 跨市(州)及出省运输红松、落叶松、樟子松种子所持有《林木种子运输证核发》 权力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适用范围 从事跨市(州)及出省运输红松、落叶松、樟子松种子所持有《林木种子运输证核发》
适用对象                            个人、法人、其他组织
实施机关       镇赉县  林业局 责任处(科)室 林木种苗管理站
办公地址 镇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林业局窗口
办公时间 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1: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 0436-7255315 监督投诉电话 0436-7282105
申请方式 现场 事项审查类型 现场
审批结果 完结
办结时限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附加说明无
结果送达 送达时限      2个工作日
送达方式           当面领取或快递送达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1-2次
申请条件和限制 申请条件:1、申请人持有林木种苗质量检验合格证书;2、植物检疫证;林木种苗产地数量、树种、名称证明及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数量限制         
禁止性要求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1持有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林木种子运输介绍信2、产地和品种证明县以上检验部门办理林木种子检疫证。
材料形式:申请人提供
材料详细要求:材料A4纸“1、2需要(复印件)A4纸1份
必要性及描述   
备注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现场调查-发证
收费情况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二)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三)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四)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
(五)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
(六)依法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
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的有知情权;义务:申请人必须向申请办理机关提交申请材料。
填表人(签字):王双  联系电话:13596877857  处室负责人(签字): 赵希友 联系电话:13894699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