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赉县林业和草原局
发布时间:2018-04-27 11:16: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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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高火险期内进入森林高火险区的活动审批
事项名称 森林高火险期内进入森林高火险区的活动审批 权力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适用范围 涉及内容: 森林高火险期内,进入森林高火险区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严格按照批准的时间、地点、范围活动,并接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适用对象:个人、法人、其他组织
实施机关 镇赉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 责任处(科)室 镇赉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办公地址 镇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林业局窗口
办公时间 夏季上午 8:30-11:30  下午  13:30-17:30       冬季上午 8:30-11:30  下午  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 7255315 监督投诉电话 7282105
申请方式 现场 事项审查类型 现场
审批结果 完结
办结时限 承诺时限:3日
法定时限:
附加说明
结果送达 送达时限:3个工作日
送达方式:当面或邮寄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2次
申请条件和限制 申请条件:在森林防火期内,确实需要进入森林火险区的
数量限制
禁止性要求: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1.身份证复印件2.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3.入山理由、时间、地点、活动范围。
材料形式:由申请人提供
材料详细要求:纸张要求A4纸
必要性及描述
备注
办理流程 申请→窗口人员初审→县政府审批→送达
收费情况 不收费
法定依据 《森林防火条例》(2008年国务院令第541号)第二十九条  森林高火险期内,进入森林高火险区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严格按照批准的时间、地点、范围活动,并接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1、有办理事项的知情权。2、有提交申请材料的义务。
填表人(签字) 邵华  联系电话:13943628599  处室负责人(签字): 战勇来   联系电话:13943628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