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赉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18-04-27 15:55: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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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审核审批
事项名称 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审核审批  权力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适用范围 涉及内容:审批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内容
  适用对象:个人、法人
实施机关 镇赉县农业局 责任处(科)室 镇赉县农业综合执法队
办公地址 镇赉县政务大厅二楼农业窗口
办公时间 每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 8:30——11:30  下午 13:30——17:00
咨询电话 4367220152 监督投诉电话 4367222721
申请方式 现场  事项审查类型 现场审查 
审批结果 完结 
办结时限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附加说明:无
结果送达 送达时限:
  送达方式:根据申请人要求,选择在县政务大厅农业窗口现场领取或以邮寄方式送达。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1
申请条件和限制 申请条件:基础设施、检验仪器、加工设备、人员、品种、生产环境、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数量限制:
  禁止性要求: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1、种子经营许可证申请表;2、单位性质、股权结构等基本情况,公司章程、营业执照复印件,设立分支机构、委托生产种子、委托代销种子以及以购销方式销售种子等情况说明;3、种子生产、加工贮藏、检验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及其企业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其种业从业简历原件;4、种子检验室、加工厂房、仓库和其他设施的自有产权或自有资产的证明材料;办公场所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种子检验、加工等设备清单和购置发票复印件;相关设施设备的情况说明及实景照片;5、品种审定证书证书复印件;生产经营授权品种的,提交植物新品种权证书复印件及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证明;6、委托种子生产合同复印件或自行组织种子生产的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7、种子生产地点检疫证明;8、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材料。
材料形式:需要申请人自行出据
材料详细要求:A4纸各1份
必要性及描述:无
备注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核发
收费情况 无 
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5年11月4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公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6年第5号《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咨询权力和出具有关证件义务 
填表人(签字):高启林       联系电话:13843624229   处室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