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8-04-27 14:37: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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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流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
事项名称 人才流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 权力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职权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适用范围 涉及内容  干部调配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编制员额和干部人数计划进行,保证干部在地区、行业、部门之间的合理分布及部门内的合理配置。干部调配应坚持以工作需要为主,注意发挥干部的专业特长,适当照顾干部的实际困难,鼓励和支持干部到基层单位、艰苦行业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 
适用对象 各级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流动。
实施机关 镇赉县人社局 责任处(科)室 人才流动管理科
办公地址 民生大厦
办公时间 工作日8:30-11:30、13:30-17:00(夏季为14:00-17:30)
咨询电话 7297708 监督投诉电话 7238443
申请方式 现场 事项审查类型 现场审查
审批结果 当日完结
办结时限 承诺时限                       7天
法定时限                      20天
附加说明
结果送达 送达时限                自做出决定之日起当日送达
送达方式                     现场送达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申请条件和限制 申请条件 应是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一般应在基层工作2年以上。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和艰苦边远地区、艰苦岗位通过优惠政策招录(聘)人员,有服务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
数量限制                       
禁止性要求     杜绝超编、超职数调配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1、《公务员调任、转任呈报表》、2《事企业单位选调人员呈报表》
材料形式       1、原件2、原件
材料详细要求     1、一份 2、一份
必要性及描述            1、必要2、必要
备注
办理流程 申请、审核、审批、发放
收费情况
法定依据 人事部门关于印发<干部调配工作规定>的通知第七条 各级人事部门可据下列原因之一,在国家机关和事业、企业单位之间调配干部:
(一)改善干部队伍结构进行的人员调整;(二)满足国家重点建设、重大科研项目及国家重点加强部门的需要;(三)充实基层单位,支援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四)补充国家机关和事业、企业单位人员空缺;(五)安置因单位撤销、合并或缩减编制员额而富余的人员;(六)调整现任工作与所具有的专业、特长不相适应的人员;(七)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或其他特殊困难;(八)符合政策规定的易地安置;(九)满足国家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其他工作需要。第八条 干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得调动:
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填表人(签字): 孙聪慧 联系电话: 7297708 处室负责人(签字):张彦亮 联系电话:13943626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