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8-04-27 14:39: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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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退休(职)审批

 

事项名称 职工退休(职)审批 权力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事项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适用范围 涉及内容  老年工人和因工、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对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妥善安置他们的生活,使他们愉快地度过晚年,这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具体体现,同时也有利于工人队伍的精干,对实现我国的四个现代化,必将起促进作用
适用对象 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职)条件的企业职工
实施机关 镇赉县人社局 责任处(科)室 保险科
办公地址 民生大厦
办公时间 工作日8:30-11:30、13:30-17:00(夏季为14:00-17:30)
咨询电话 7297708 监督投诉电话 7238443
申请方式 现场 事项审查类型 现场审查
审批结果 当日完结
办结时限 承诺时限                       7天
法定时限                      20天
附加说明
结果送达 送达时限                自做出决定之日起当日送达
送达方式                     现场送达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申请条件和限制 申请条件  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数量限制                       
禁止性要求                 未达到年龄要求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1、职工个人退休(职)申请表2、职工档案3、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4、身份证
材料形式           1、原件2、原件3、原件4、原件
材料详细要求               1、一份2、一份3、一份4、一份
必要性及描述            1、必要2、必要3、必要4、必要
备注
办理流程 申请、审核、审批、发放
收费情况
法定依据 《国务院关于职工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填表人(签字): 孙聪慧 联系电话: 7297708 处室负责人(签字):张彦亮 联系电话:13943626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