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镇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8-04-27 14: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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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见习
事项名称 | 毕业生就业见习 | 权力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职权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适用范围 | 涉及内容 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 ||
适用对象 自愿提出见习申请并符合见习条件及专业要求的未就业或已办理失业登记手续的应历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 |||
实施机关 | 镇赉县人社局 | 责任处(科)室 | 人才交流中心科 |
办公地址 | 民生大厦 | ||
办公时间 | 工作日8:30-11:30、13:30-17:00(夏季为14:00-17:30) | ||
咨询电话 | 7297708 | 监督投诉电话 | 7238443 |
申请方式 | 现场 | 事项审查类型 | 现场审查 |
审批结果 | 当日完结 | ||
办结时限 | 承诺时限 7天 | ||
法定时限 20天 | |||
附加说明 | |||
结果送达 | 送达时限 自做出决定之日起当日送达 | ||
送达方式 现场送达 | |||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 ||
申请条件和限制 | 申请条件 普通高校毕业生、专业符合用人单位要求、自愿申请 | ||
数量限制 无 | |||
禁止性要求 非高校毕业生 | |||
申请材料 | 材料名称 1、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2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到证 | ||
材料形式 1、原件2、原件 | |||
材料详细要求 1、一份2、一份3、一份 | |||
必要性及描述 1、必要2、必要 | |||
备注 | |||
办理流程 | 申请、审核、审批、发放 | ||
收费情况 | 无 | ||
法定依据 | 《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第一条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是指政府为缓解就业压力,积累高校毕业生实际工作经验,提升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遴选能够接受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单位,按照自愿的原则,推荐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一定时间内到该单位进行见习的制度。第四条 见习单位申请见习补贴应提供如下材料:见习生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吉林省高校毕业生见习登记表》、本人与见习单位签定的《吉林省高校毕业生见习协议书》、见习人员名册及生活补助发放凭证,见习单位填报《吉林省见习生见习补贴资金申请表》,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直接将补贴资金按月拨付到见习单位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 ||
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 |||
填表人(签字): 孙聪慧 联系电话: 7297708 处室负责人(签字):张彦亮 联系电话:139436267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