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镇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8-04-27 14: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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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鉴定及鉴定考核收费
事项名称 | 职业技能鉴定及鉴定考核收费 | 权力事项类型 | 行政征收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适用范围 | 涉及内容 职业知识、操作技能和职业道德 | ||
适用对象 面向广大劳动者 | |||
实施机关 | 镇赉县人社局 | 责任处(科)室 | 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
办公地址 | 民生大厦 | ||
办公时间 | 工作日8:30-11:30、13:30-17:00(夏季为14:00-17:30) | ||
咨询电话 | 7297708 | 监督投诉电话 | 7238443 |
申请方式 | 现场 | 事项审查类型 | 现场审查 |
审批结果 | 当日完结 | ||
办结时限 | 承诺时限 7天 | ||
法定时限 20天 | |||
附加说明 | |||
结果送达 | 送达时限 自做出决定之日起当日送达 | ||
送达方式 现场送达 | |||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 ||
申请条件和限制 | 申请条件 初级鉴定:学徒期满的在职职工或职业学校的毕业生;中级鉴定:取得初级技能证书并连续工作5年以上、或是经劳动行政部门审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以及其他学校毕业生;高级鉴定:取得中级技能证书5年以上、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生产作业可少于10年、或是经过正规的高级技工培训并取得了结业证书的人员 | ||
数量限制 无 | |||
禁止性要求 | |||
申请材料 | 材料名称 1、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2、身份证3、工作年限证明 | ||
材料形式 1、原件2、原件3、原件 | |||
材料详细要求 1、一份2、一份3、一份 | |||
必要性及描述 1、必要2、必要3、必要 | |||
备注 | |||
办理流程 | 申请、审核、审批、发放 | ||
收费情况 | 鉴定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 | ||
法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三十二条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可以对接受中等、高等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的学生适当收取学费,对经济困难的学生和残疾学生应当酌情减免。收费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国家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职业教育奖学金、贷学金,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或者资助经济困难的学生。 | ||
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 |||
填表人(签字): 孙聪慧 联系电话: 7297708 处室负责人(签字):张彦亮 联系电话:139436267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