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镇赉县水产管理总站
发布时间:2018-04-28 14: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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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管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
事项名称 | 县管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 | 权力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适用范围 | 涉及内容 在全县范围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从事渔业捕捞活动 | ||
适用对象 个人(年龄18-60周岁) | |||
实施机关 | 镇赉县水产管理总站 | 责任处(科)室 | 行政审批办公室 |
办公地址 | 镇赉县政务大厅水产管理总站窗口 | ||
办公时间 | 夏: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冬: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 ||
咨询电话 | 15043665632 | 监督投诉电话 | 7222115 |
申请方式 | 现场申请 | 事项审查类型 | 现场审查 |
审批结果 | 办结 | ||
办结时限 | 承诺时限 6日个工作日 | ||
法定时限 20日个工作日 | |||
附加说明 无 | |||
结果送达 | 送达时限 自决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送达方式 当面送达 | |||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 ||
申请条件和限制 | 申请条件 1.年满16周岁;2.符合渔业船员健康标准;3. 经过基本安全培训。符合以上条件的,由申请者向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应当组织考试或考核,对考试或考核合格的,自考试成绩或考核结果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放渔业普通船员证书。 | ||
数量限制 无 | |||
禁止性要求 禁止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渔业船员证书,禁止伪造、变造、转让渔业船员证书的。渔业船员因违规造成责任事故的,暂扣渔业船员证书6个月以上2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吊销渔业船员证书。渔业船员证书被吊销的,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渔业船员证书。 | |||
申请材料 | 材料名称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渔业捕捞许可证申请书;内陆渔业船舶证书申请和年审业务审批表;吉林省渔业船舶登记申请表。 | ||
材料形式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渔业捕捞许可证申请书1份;内陆渔业船舶证书申请和年审业务审批表1份;吉林省渔业船舶登记申请表1份;小二寸照片2张。 | |||
材料详细要求 A4纸 | |||
必要性及描述 年龄18-60周岁 | |||
备注 | |||
办理流程 | 申请—受理—材料审核—核准—发放证照 | ||
收费情况 | 无 | ||
法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渔业船舶船员的技术培训工作。国营、集体所有的渔业船舶,其船员的技术培训由渔业船舶所属单位负责;个人所有的渔业船舶,其船员的技术培训由当地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 ||
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 |||
填表人(签字):周丹丹 联系电话:15043665632 处室负责人(签字):孙宏宇 联系电话:188436277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