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赉县社会保险局
发布时间:2018-04-28 16: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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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领取待遇资格认证
事项名称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领取待遇资格认证 | 权力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适用范围 | 涉及内容:退休人员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 ||
适用对象:法人 | |||
实施机关 | 镇赉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 责任处(科)室 |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科 |
办公地址 | 镇赉县民生大厦六楼机关事业保险科 | ||
办公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冬季); 下午14:00-17:30(夏季) | ||
咨询电话 | 0436-7297820 | 监督投诉电话 | 0436-7303291 |
申请方式 | 网上申请 | 事项审查类型 | 即审即办 |
审批结果 | 取得待遇领取资格 | ||
办结时限 | 承诺时限:即办 | ||
法定时限:即办 | |||
附加说明:无 | |||
结果送达 | 送达时限:无 | ||
送达方式:无 | |||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
申请条件和限制 | 申请条件:当前正常领取养老待遇人员所在机关事业单位 | ||
数量限制:无 | |||
禁止性要求:无禁止性要求 | |||
申请材料 | 材料名称:无 | ||
材料形式:无 | |||
材料详细要求:无 | |||
必要性及描述:无 | |||
备注:无 | |||
办理流程 | 网上申报-受理审核—待遇发放 | ||
收费情况 | 无 | ||
法定依据 | 1.《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吉社保[2018]6号) 第三十二条 退休人员应每年办理一次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 | ||
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 (一)办事者应当如实向经办机构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二)办事者有权通过电话、网络等渠道获取经办服务指南。 (三)办事者有权获知不予办理的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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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签字):杨爱臣 联系电话:7297820 处室负责人(签字): 吴春荣 联系电话:72978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