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赉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18-04-28 08:31:00 来源:
  • 字号:
收藏
营业性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
事项名称 营业性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 权力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适用范围 涉及内容   营业性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
适用对象    法人
实施机关 镇赉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责任处(科)室 审批办公室
办公地址 镇赉县政务大厅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窗口
办公时间 工作日冬季8:30-11:30  13:30-17:00  夏季8:30-11:30  14:00-17:30
咨询电话 0436-7255302 监督投诉电话 0436-6989266
申请方式   现场申请 事项审查类型 用上现场
审批结果 完结
办结时限 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附加说明
结果送达 送达时限   
送达方式   当面送达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申请条件和限制 申请条件  1、申请书;
          2、章程(须栽下列事项:宗旨、名称和住所、经济性质、注册资本数额和来源、经营范围、组织机构及职权、法定代表人产生的程序和职权范围、财务管理制度和利润分配形式、劳动用功及收入分配制度、其他事项。);
          3、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主要演职人员名单及简历;
          4、住所情况和使用证明;
          5、验资报告;
数量限制 
禁止性要求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1、有单位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具备表演技能的演职人员;
        3、有固定的地址和与演出需要相适应的器材设备;
        4、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资金。
材料形式     申请人提供  
材料详细要求    纸质版复印件1份
必要性及描述   
备注
办理流程 申请-接受-受理-审查-审批-办结-送达
收费情况
法定依据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8号)第六条、第七条。

第六条:设立文艺表演团体,应当有与其演出业务相适应的专职演员和器材设备。

设立演出经纪机构,应当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第七条:设立文艺表演团体,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设立演出经纪机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

申请人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后,应当持许可证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4.《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文化部第47号令)第七条。
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填表人(签字):  朱迪      联系电话:0436-7255302   处室负责人(签字):刘宇  联系电话:0436-7255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