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赉县卫生和健康局
发布时间:2018-04-27 14: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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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发放
事项名称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发放 | 权力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适用范围 | 涉及内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范围、审批 | ||
适用对象:个人、法人 | |||
实施机关 | 镇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责任处(科)室 | 卫生监督所 |
办公地址 | 镇赉县政务服务中心卫计局窗口(一楼南侧4号窗口) | ||
办公时间 | 冬季;上午8:30-11;30分 下午13:30分-17:00分 夏季;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 ||
咨询电话 | 0436-6987583 | 监督投诉电话 | 0436-6987589 |
申请方式 | 网上申请 | 事项审查类型 | 网上审查 |
审批结果 | 完结 | ||
办结时限 |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 ||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 |||
附加说明 | |||
结果送达 | 送达时限:自决定生效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送达 | ||
送达方式:网上办结 | |||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
申请条件和限制 | 申请条件: 1、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场所周围环境整洁 3、工艺流程符合卫生学相关规定 4、相关设施符合卫生学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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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无 | |||
禁止性要求:无禁止性要求 | |||
申请材料 | 材料名称:1、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张:2、负责人照片2张;3、场所(方位)平面图1张(面积);4、从业人员有效合格健证;5、卫生许可证申请书;6、卫生管理制度;7、卫生学检测、监测报告;8、卫生监督意见书 | ||
材料形式:申请人自行提供 | |||
材料详细要求:A4纸复印件1份 | |||
必要性及描述:必要 | |||
备注 | |||
办理流程 | 申请-审查-验收-网上办结 | ||
收费情况 | 无 | ||
法定依据 |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发[1987]24号)(全文)《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已经2016年1月13日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通过,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八条修改为:"除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外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两年复核一次。"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 于2011年2月14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 ||
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 申请人应如实向办事单位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 ||
填表人(签字):许军 联系电话:15143665655 处室负责人(签字):王海勃 联系电话:138436264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