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赉县卫生和健康局
发布时间:2018-04-27 14:06:00 来源:
  • 字号:
收藏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发放
事项名称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发放 权力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适用范围 涉及内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范围、审批
适用对象:个人、法人
实施机关 镇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责任处(科)室 卫生监督所
办公地址 镇赉县政务服务中心卫计局窗口(一楼南侧4号窗口)
办公时间 冬季;上午8:30-11;30分  下午13:30分-17:00分  夏季;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咨询电话 0436-6987583 监督投诉电话 0436-6987589
申请方式 网上申请 事项审查类型 网上审查
审批结果 完结
办结时限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附加说明
结果送达 送达时限:自决定生效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网上办结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申请条件和限制 申请条件:
1、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场所周围环境整洁
3、工艺流程符合卫生学相关规定
4、相关设施符合卫生学要求
数量限制:无
禁止性要求:无禁止性要求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1、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张:2、负责人照片2张;3、场所(方位)平面图1张(面积);4、从业人员有效合格健证;5、卫生许可证申请书;6、卫生管理制度;7、卫生学检测、监测报告;8、卫生监督意见书
材料形式:申请人自行提供
材料详细要求:A4纸复印件1份
必要性及描述:必要
备注
办理流程 申请-审查-验收-网上办结
收费情况
法定依据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发[1987]24号)(全文)《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已经2016年1月13日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通过,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八条修改为:"除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外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两年复核一次。"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 于2011年2月14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申请人应如实向办事单位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填表人(签字):许军     联系电话:15143665655       处室负责人(签字):王海勃 联系电话:138436264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