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赉县交通运输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8-04-28 09:06: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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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越、穿越公路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许可

事项名称 跨越、穿越公路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许可 权力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适用范围 涉及内容  跨越、穿越公路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许可
适用对象 个人、法人和其他企事业单位
实施机关 镇赉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处(科)室 路政法规科
办公地址 镇赉县公路管理段二楼业务大厅
办公时间 8:30—11:30
咨询电话 7253760 监督投诉电话 7259222
申请方式 现场申请 事项审查类型 现场审查
审批结果 完结、无法办理
办结时限 承诺时限  15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附加说明
结果送达 送达时限  10日
送达方式  颁发、送达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申请条件和限制 申请条件1、已取得相关公路设施管理人同意和相关土地使用手续;2、设计和施工满足《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等技术规范要求,不危及公路安全(情况复杂、特殊的,须通过专家论证);属于跨越公路的电讯、广播、电力线路的,导线距离路面的垂直高度不低于七米;3、与公路建设计划和规划相协调。属于高速公路广告设施的,还应符合省高速公路广告设施设置规划;4、承诺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需要时无条件及时拆除;5、与公路管理机构签订的管理和补偿协议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6、属于公路广告设施的,事先经公路广告经营权人同意。
数量限制 无限
禁止性要求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1、申请人资格证明(经营性组织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提供登记证;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提供单位法人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路政许可申请表;3、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人同意的证明;4、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及工程设计图;5、公路管理机构出具的现场勘验材料;6、与公路管理机构签订的管理和补偿协议;7、同意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需要时无条件及时拆除的承诺书;8、公路设施管理人和公路广告经营权人同意的证明。
材料形式 申请人出具
材料详细要求  A4纸打印4份
必要性及描述
备注
办理流程 申请—审核—送达
收费情况 无许可收费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五条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的,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有关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所修建、架设或者埋设的设施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损坏程度给予补偿。
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填表人(签字):  蒋天岩   联系电话:15500279521    处室负责人(签字): 吕洪路  联系电话:7253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