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赉县交通运输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8-04-28 09: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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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事项名称 | 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 权力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适用范围 | 涉及内容 跨区、县运载不可解体的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 ||
适用对象 个人、法人和其他企事业单位 | |||
实施机关 | 镇赉县交通运输局 | 责任处(科)室 | 路政法规科 |
办公地址 | 镇赉县公路管理段二楼业务大厅 | ||
办公时间 | 8:30—11:30 | ||
咨询电话 | 7253760 | 监督投诉电话 | 7259222 |
申请方式 | 现场申请 | 事项审查类型 | 现场审查 |
审批结果 | 完结、无法办理 | ||
办结时限 | 承诺时限 当日,情况特殊的15个工作日 | ||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 |||
附加说明 | |||
结果送达 | 送达时限 10日 | ||
送达方式 颁发、送达 | |||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 ||
申请条件和限制 | 申请条件1、车辆载运不可解体物品,确需行驶公路;2、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申请;3、公路管理机构认为需要对通行路线采取加固、改造措施的,申请人应当与公路管理机构签订有关协议;4、超限运输影响交通安全的,公路管理机构在审批时应当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 | ||
数量限制 无限 | |||
禁止性要求 | |||
申请材料 | 材料名称1、申请人资格证明(经营性组织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提供登记证;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提供单位法人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路政许可申请表;3、车货名称、重量、尺寸及总体轮廓图;4、运输车辆的车辆行驶证、厂牌号、自载质量、轴载质量、轴距、轮数、轮胎单位压力、载货时总的外廓尺寸等有关资料;5、货物运输的起迄点、拟经过的路线和运输时间;6、与公路管理机构签订的对通行路线进行加固、改造协议。 | ||
材料形式 申请人出具 | |||
材料详细要求 A4纸打印4份 | |||
必要性及描述 | |||
备注 | |||
办理流程 | 申请—审核—送达 | ||
收费情况 | 无许可收费 | ||
法定依据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三十六条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超限运输的,向公路沿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起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统一受理,并协调公路沿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对超限运输申请进行审批,必要时可以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统一协调处理; (二)在省、自治区范围内跨设区的市进行超限运输,或者在直辖市范围内跨区、县进行超限运输的,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受理并审批; (三)在设区的市范围内跨区、县进行超限运输的,向设区的市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设区的市公路管理机构受理并审批; (四)在区、县范围内进行超限运输的,向区、县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区、县公路管理机构受理并审批。 公路超限运输影响交通安全的,公路管理机构在审批超限运输申请时,应当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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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 |||
填表人(签字): 蒋天岩 联系电话:15500279521 处室负责人(签字): 吕洪路 联系电话:72537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