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18-04-28 14:22: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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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经营许可
事项名称 供热经营许可 权力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办件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适用范围 涉及内容:经营供热的企业,需经许可,方可经营
适用对象:企业
实施机关 镇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处(科)室 镇赉县城乡建设事业综合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 镇赉县政府大厅二楼东侧
办公时间 工作日:8:30-11:30;14:00-17:30(夏季)  8:30-11:30;13:30-17:00(冬季)
咨询电话 0436-7256609 监督投诉电话 0436-7256607
申请方式 现场 事项审查类型 现场
审批结果 完结
办结时限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认证时间)
法定时限:15工作日
附加说明
结果送达 送达时限:3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认证时间)
送达方式:现场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申请条件和限制 申请条件:经营供热的企业
数量限制:无
禁止性要求:材料真实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1、供热企业资质申请表;2、营业执照;3、法定代表人、安全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环境保护审检资料;5、压力容器检验结果资料;6、计量检测资料;7、供热生产运行必备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相关运行法规;8、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会计总账;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10、验资证明(新建企业);11、企业章程及服务规范;12、用地批件及办公场所证明;13、供热项目批件及供热设施竣工验收资料;14、特殊工种上岗人员操作证;15、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材料形式:纸质
材料详细要求:申请供热企业行政许可需提供许可申请表及相关的附件资料(附件资料包括上述材料2-15项内容)。                                                               1、申请表一式三份,附件资料一式一份;
2、许可机关负责核对企业提供的附件资料原件,附件资料原件由企业保存;
3、资料规格为A4纸,并有标明页码的总目录及申请报告,采用软封面封底,逐页编写页码;
4、申请资料必须数据齐全、填表规范、印鉴齐全、字迹清晰,复印件清晰可辨。
必要性及描述:必要
备注
办理流程 提出申请→提供材料→现场踏勘→是否需要补正材料→符合要求→发放供热经营行政许可
收费情况
法定依据 《吉林省城市供热条例》(2004年3月31日吉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第十一条
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依法享有办事的权利和保证所提材料的完整及真实性
填表人(签字):毕飞龙联系电话:15943668961   处室负责人(签字):柴光宇  电话:15043668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