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18-04-28 14:44: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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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事项名称 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权力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适用范围 涉及内容:在城市、镇规划区内划拨土地、出让土地
适用对象:建设单位或个人
实施机关 镇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处(科)室 镇赉县村镇建设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 镇赉县政务大厅二楼东侧住建局窗口
办公时间 工作日:8:30—11:30;14:00—17:00(夏季)   8:30—11:30;13:30—17:00(冬季)
咨询电话 15304369234 监督投诉电话 0436-7256607
申请方式 书面  事项审查类型 现场
审批结果 完结
办结时限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附加说明
结果送达 送达时限:承诺时限内
送达方式:当面送达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申请条件和限制 申请条件:在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或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
数量限制:无
禁止性要求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2、拟建建设项目位置土地使用权证明材料;
3、发改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立项文件;
4、拟建建设项目位置1:500现状地形图(电子版、纸质版);
5、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的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工程规划方案;
6、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用或划拨决定书及土地出让成交确认书;
7、涉及消防、供电、交通、环保等部门的、相关部门对本项目的认可文件;
8、涉及四邻权益的,需提供与四邻签署的有效协议书;
9、 招商引资证明文件(招商引资项目);
10、建设单位提交相应资料真实性的书面法律责任承诺书。
材料形式:纸质
材料详细要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拟建建设项目位置土地使用权证明材料;、发改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立项文件;、拟建建设项目位置1:500现状地形图(电子版、纸质版);、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的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工程规划方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用或划拨决定书及土地出让成交确认书;、涉及消防、供电、交通、环保等部门的、相关部门对本项目的认可文件;、涉及四邻权益的,需提供与四邻签署的有效协议书;、 招商引资证明文件(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单位提交相应资料真实性的书面法律责任承诺书   原件各1份
必要性及描述:项目基本情况、土地权属证明
备注
办理流程 书面申请——审核——发证
收费情况 不收费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年修正)第四十条
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依法监督保证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填表人(签字):周树峰     联系电话:13943624841   处室负责人(签字): 全明君  联系电话:15943625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