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18-04-28 14:51: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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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设计条件变更
事项名称 规划设计条件变更 权力事项类型 行政其他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适用范围 涉及内容:在城市、镇规划区内划拨土地
适用对象:建设单位或个人
实施机关 镇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处(科)室 镇赉县规划管理处
办公地址 镇赉县政务大厅二楼东侧住建局窗口
办公时间 工作日:夏季周一至周五早8:30—5:30   冬季周一至周五早8:30—5:00
咨询电话 0436-5875566 监督投诉电话 0436-7256607
申请方式 书面  事项审查类型 现场
审批结果 完结
办结时限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附加说明:
结果送达 送达时限:即时送达
送达方式:当面送达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申请条件和限制 申请条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确需变更的,必须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数量限制:无
禁止性要求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1、土地部门委托书;
2、变更情况说明;
3、建设单位提交相应资料真实性的书面法律责任承诺书。
材料形式:纸质
材料详细要求:1、土地部门委托书(原件一份);
2、变更情况说明(原件一份);
3、建设单位提交相应资料真实性的书面法律责任承诺书(原件一份)
必要性及描述:必要性
备注
办理流程 书面申请——审核——发放
收费情况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修正)第四十三条
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依法监督保证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填表人(签字):王晶      联系电话:5875566    处室负责人(签字): 矫云刚   联系电话:13843628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