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18-04-28 14:51: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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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设计条件变更
事项名称 规划设计条件变更 权力事项类型 其它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适用范围 涉及内容:在城市、镇规划区内划拨土地
适用对象:建设单位或个人
实施机关 镇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处(科)室 镇赉县村镇建设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 镇赉县环湖东路排水站二楼
办公时间 工作日:8:30—11:30;14:00—17:00(夏季)   8:30—11:30;13:30—17:00(冬季)
咨询电话 15304369234 监督投诉电话 0436-7256607
申请方式 书面  事项审查类型 现场
审批结果 完结
办结时限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附加说明:
结果送达 送达时限:承诺时限内
送达方式:当面送达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申请条件和限制 申请条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确需变更的,必须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数量限制:无
禁止性要求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1、土地部门委托书;
2、变更情况说明;
3、建设单位提交相应资料真实性的书面法律责任承诺书。
材料形式:纸质
材料详细要求:土地部门委托书;、变更情况说明;、建设单位提交相应资料真实性的书面法律责任承诺书  原件各1份
必要性及描述:变更情况说明
备注
办理流程 书面申请——审核——发放
收费情况 不收费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修正)第四十三条
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依法监督保证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填表人(签字):周树峰     联系电话:13943624841   处室负责人(签字): 全明君  联系电话:15943625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