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镇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18-04-28 14: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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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变更
事项名称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变更 | 权力事项类型 | 行政其他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适用范围 | 涉及内容:在城市、镇规划区内划拨、出让土地 | ||
适用对象:建设单位 | |||
实施机关 | 镇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责任处(科)室 | 镇赉县规划管理处 |
办公地址 | 镇赉县政务大厅二楼东侧住建局窗口 | ||
办公时间 | 工作日:夏季周一至周五早8:30—5:30 冬季周一至周五早8:30—5:00 | ||
咨询电话 | 0436-5875566 | 监督投诉电话 | 0436-7256607 |
申请方式 | 书面 | 事项审查类型 | 现场 |
审批结果 | 完结 | ||
办结时限 |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 ||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 |||
附加说明 | |||
结果送达 | 送达时限:即时送达 | ||
送达方式:当面送达 | |||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 ||
申请条件和限制 | 申请条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城乡规划要求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法定程序重新提出规划条件,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通报同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并公示。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报有关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不符合要求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予变更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或者个人。 | ||
数量限制:无 | |||
禁止性要求 | |||
申请材料 | 材料名称: 1、书面申请 2、土地使用权证明材料 3、1:500地形图、出让或划拨决定书 4、涉及消防、供电、环保部门的相关材料 5、涉及四邻的协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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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形式:纸质 | |||
材料详细要求:1、书面申请 2、土地使用权证明材料(原件一份) 3、1:500地形图、出让或划拨决定书(原件一份) 4、涉及消防、供电、环保部门的相关材料(原件一份) 5、涉及四邻的协议书(原件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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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性及描述:必要性 | |||
备注 | |||
办理流程 | 书面申请——审核——发证 | ||
收费情况 | 无 | ||
法定依据 | 吉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八条 | ||
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 依法监督保证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 ||
填表人(签字):王晶 联系电话:5875566 处室负责人(签字): 矫云刚 联系电话:13843628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