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镇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18-04-28 14: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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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工程节能审核
事项名称 | 民用建筑工程节能审核 | 权力事项类型 | 行政其他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适用范围 | 涉及内容:节能审核 | ||
适用对象:企业 | |||
实施机关 | 镇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责任处(科)室 | 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 |
办公地址 | 镇赉县团结东路136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楼401室 | ||
办公时间 | 工作日:8:30-11:30;14:00-17:30(夏季) 8:30-11:30;13:30-17:00(冬季) | ||
咨询电话 | 0436-7256607 | 监督投诉电话 | 0436-7256607 |
申请方式 | 现场申请 | 事项审查类型 | 即审即办 |
审批结果 | 完结 | ||
办结时限 | 承诺时限:受理后即时办结 | ||
法定时限: | |||
附加说明 | |||
结果送达 | 送达时限 即时送达 | ||
送达方式 现场 | |||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 ||
申请条件和限制 | 申请条件:所有建筑工程中所涉及到节能部分必须申请审核 | ||
数量限制:1份 | |||
禁止性要求:材料真实 | |||
申请材料 | 材料名称:1、民用建筑工程节能专项验收意见表 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委托书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 4、居住建筑节能设计热工性能计算书 5、节能材料产品质量合格证原件。 6、建筑节能材料、产品认定证书、检测报告、购买节能产品发票及合同 7、建筑节能部分图纸一套、图纸会审记录及签到表 8、施工图纸变更记录 9、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及相关影像资料 10、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技术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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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形式: 纸质 | |||
材料详细要求:1、民用建筑工程节能专项验收意见表 *(3份) 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委托书(1份)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1份) 4、居住建筑节能设计热工性能计算书(1份) 5、节能材料产品质量合格证原件。(1份) (塑钢窗、开关、插座、给排水、电线等合格证) 6、建筑节能材料、产品认定证书、检测报告(复印件盖红章并签字) 购买节能产品发票及合同*(墙体材料、苯板、网格布、胶)1份 7、建筑节能部分图纸一套、图纸会审记录及签到表 *(1份) 8、施工图纸变更记录 *(1份) 9、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及相关影像资料 *(1份) (外墙主体、苯板、网格布、胶、防火隔离带、塑钢窗、地热管) 10、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技术方案(1份)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加盖红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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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性及描述:必要 | |||
备注 | |||
办理流程 | 建设单位--准备资料--审核资料--合格--办理 | ||
收费情况 | 无 | ||
法定依据 | 《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5)33号 三、制定法规标准,强化监督管理 (六)加强标准体系建设与监管。要制定和完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工程应用和节能建筑的技术标准,进一步提高新型墙体材料产品标准水平;加快研究新型复合墙体材料应用标准,完善节能建筑设计、施工、验收的标准化体系。要将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要求纳入立项、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以及竣工验收备案等各个环节,促进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强化新型墙体材料标准实施和应用技术培训,确保产品及工程质量。对涉及人身健康的墙体材料,要逐步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范畴,不经认证不得销售使用。 | ||
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 依法享有办事的权利和保证所提材料的完整和真实性 | ||
填表人(签字): 张可夫 联系电话:13804361240 处室负责人(签字):洛小刚 联系电话:138436288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