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18-04-28 14:56: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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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工程节能审核
事项名称 民用建筑工程节能审核 权力事项类型 行政其他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适用范围 涉及内容:节能审核
适用对象:企业
实施机关 镇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处(科)室 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
办公地址 镇赉县团结东路136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楼401室
办公时间 工作日:8:30-11:30;14:00-17:30(夏季) 8:30-11:30;13:30-17:00(冬季)
咨询电话 0436-7256607 监督投诉电话 0436-7256607
申请方式 现场申请 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审批结果 完结
办结时限 承诺时限:受理后即时办结
法定时限:
附加说明
结果送达 送达时限  即时送达
送达方式  现场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申请条件和限制 申请条件:所有建筑工程中所涉及到节能部分必须申请审核
数量限制:1份
禁止性要求:材料真实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1、民用建筑工程节能专项验收意见表
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委托书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
4、居住建筑节能设计热工性能计算书
5、节能材料产品质量合格证原件。
6、建筑节能材料、产品认定证书、检测报告、购买节能产品发票及合同
7、建筑节能部分图纸一套、图纸会审记录及签到表
8、施工图纸变更记录
9、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及相关影像资料
10、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技术方案
材料形式: 纸质
材料详细要求:1、民用建筑工程节能专项验收意见表 *(3份)
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委托书(1份)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1份)
4、居住建筑节能设计热工性能计算书(1份)
5、节能材料产品质量合格证原件。(1份)
(塑钢窗、开关、插座、给排水、电线等合格证)
6、建筑节能材料、产品认定证书、检测报告(复印件盖红章并签字)
购买节能产品发票及合同*(墙体材料、苯板、网格布、胶)1份
7、建筑节能部分图纸一套、图纸会审记录及签到表 *(1份)
8、施工图纸变更记录 *(1份)
9、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及相关影像资料 *(1份)
(外墙主体、苯板、网格布、胶、防火隔离带、塑钢窗、地热管)
10、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技术方案(1份)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加盖红章)
必要性及描述:必要
备注
办理流程 建设单位--准备资料--审核资料--合格--办理
收费情况
法定依据 《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5)33号  三、制定法规标准,强化监督管理  (六)加强标准体系建设与监管。要制定和完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工程应用和节能建筑的技术标准,进一步提高新型墙体材料产品标准水平;加快研究新型复合墙体材料应用标准,完善节能建筑设计、施工、验收的标准化体系。要将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要求纳入立项、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以及竣工验收备案等各个环节,促进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强化新型墙体材料标准实施和应用技术培训,确保产品及工程质量。对涉及人身健康的墙体材料,要逐步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范畴,不经认证不得销售使用。
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依法享有办事的权利和保证所提材料的完整和真实性
填表人(签字): 张可夫   联系电话:13804361240  处室负责人(签字):洛小刚   联系电话:13843628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