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23 15:54: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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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赉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名单的批复

  镇政函﹝2023﹞45 号

县交通运输局:

  你局报来的《镇赉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拟确定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名单的请示》 (镇交字 ﹝2023﹞ 42 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将镇赉县天利水泥有限公司确定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请你局在货运源头单位加强对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的源头治理(以下简称“双超”),督促重点货运源头单位严格落实货运车辆合法装载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自行严把货物装载关、车辆称重关,确保出厂(场)车辆无“双超”行为,从源头上有效遏制“双超”违法行为的发生。

  此复。

 

  

  镇赉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3日

镇赉县重点货运源头单位(企业)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