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2-10-17 10:51: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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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根据发展和改革局机构职责,设7个内设机构:

  (一)设立办公室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负责单位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单位的人事、财务工作;负责文件的传阅、印发及档案管理工作;负责项目档案盒相关文件的保管与存档。 

   主要职责是:研究提出全县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的建议,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上下级关系,解决能源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推进全县能源工作快速发展。与其他职能部门共同开展能源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参与指导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监管执法等工作。负责全县煤炭行业管理和监管。 

  (二)设立规划发展科 

  负责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的编制和下达工作;研究分析全县宏观经济发展形势,搞好预测、监测工作;负责公检法司、社会事业、经贸、交通能源等行业项目的申报、争取资金及相关事宜的协调工作。 

  (三)设立综合科 (农村经济发展科) 

  主要职责是:监测分析县内外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研究提出现代物流发展战略和规划,协调争取物流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分析全县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牵头推进全县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的发展及制度建设。 

  综合分析全县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政策建议;统筹服务业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服务业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综合分析全县经济社会与环境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订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战略及规划,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协调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促进、清洁发展机制有关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协调督促各乡(镇)、各部门生态建设规划的实施;承担上级交办的有关生态县建设工作任务。 

  负责农业项目的立项审批,并积极帮助协调申报项目,争取资金;做好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的编制及发展形势的预测分析工作;负责小城镇发展改革与建设的协调、指导工作;负责全县生态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 

   (四)设立行政审批科 

  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关于发展和改革工作的法律、法规,负责发展和改革工作等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论证、审核、上报及其他相关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行政应诉;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发展和改革部门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负责推进全新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 

  (五)设立项目投资管理科 

  负责全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重点建设项目的规划编制和年度计划提出;对所有在建和开工项目的工程进度进行协调调度和组织考核;负责全县工业项目、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审批和申报。 

  (六)设立工业交通科 

  主要职责是:综合分析产业发展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研究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统筹工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 

  综合分析全县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组织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承担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具体工作。 

  统筹全县交通运输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拟订全县铁路、城市交通建设发展规划,提出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发展战略、相关政策、体制改革和专项资金使用安排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七)设立价格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