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2-10-18 10: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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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能
(一)负责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的编制和各类指导性计划的下达工作。
(二)负责编制重要商品进出口的总量计划。在外商投资管理方面,与商务局联合拟订和发布全县外商投资指导目录。负责重大境外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境外投资项目的审核报批工作。
(三)负责全县基本建设项目的各项审批工作。
(四)加强宏观调控,搞好综合平衡,向省、市主管部门申报项目,争取国家资金。
(五)确定全县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导向及交通能源重大项目规划、布局;研究提出有关政策措施,对投资活动进行引导和布局;负责权限内建设项目的资金争取、审批、协调和检查验收工作。负责全县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的规划、调度和组织实施工作。
(六)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发展形势,搞好预测、监测,并通过法规、政策协调、信息指导、咨询服务等途径,促进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的实施。
(七)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物价方面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拟定全县年度价格调整计划,确定我县价格宏观调控目标,制定调控措施,并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八)依法按照价格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调查、审核、申报由国家管理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
(九)依法负责本区域内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
(十)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和经营性收费项目的审核及收费价格的制定。
(十一)负责对重要商品价格和收费项目的调整组织听证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国防动员工作。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和省、市发改委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