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07 14:31: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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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年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的通知

  镇工信联字[2022]13号

  

各企业:

  根据《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为支持重点工业企业扩大生产,对2021年下半年、2022年一季度和“五一”假期稳增长贡献较大企业予以奖补。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2022年规模以上制造业(非外资)工业企业,申报企业在经营、信贷、纳税等方面信用良好。

  二、申报条件

  (一)2021年下半年产值累计达5000万元以上且净增量达1000万元以上;

  (二)2022年一季度产值累计达5000万元以上且净增量达1000万元以上;

  (三)2022年“五一”假期不停产,当月产值达500万元以上,累计产值增速高于全县规模以上产值平均增速。

  以上条件需同时满足。

  三、企业需提交的资金申请资料

  1.企业申请文件;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基本情况表;

  4.项目申报审核表;

  5.审核意见表;

  6.关于XX企业“五一”假期连续生产承诺书;

  7.“五一”假期连续生产工业企业真实性证明;

  8.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纳税证明。

  四、申报时间

  2022年11月7日到11月11日企业向县工信局、县财政局进行申报。

  三、申报程序及要件

  (一)申请补贴的企业向县工信局和财政局提出申请,按要求如实申报相关材料。

  (二)县工信、统计、财政等部门对企业上报材料原件进行审核的基础上,对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经县工信局和县财政局报县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示。

  (三)公示无异议的企业,由县工信局和县财政局联合下达资金分配方案并请示县政府同意后,县财政局将资金直接拨付企业账户。

  (四)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统一蓝色封面胶装成册,报县工信局和县财政局。相关部门需留存申报材料,请与企业另行说明。

  五、其它要求

  企业提供的材料、填报的数据必须合法合规、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编造数据骗取资金的企业,一经发现,及时追回补贴资金,并追究相关责任,三年内不得申报专项资金。

  联系人及电话:

  县工信局运行投资规划科 姜凤玉 0436-7252797

  县财政局产 业 发 展 科 宋岩飞 0436-7222075

  附件: 1.项目申报书封面

        2.企业基本情况表

        3.项目申报审核表

        4.审核意见表

        5.关于XX企业“五一”假期连续生产承诺书

        6.“五一”假期连续生产工业企业真实性证明

  

  

镇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镇赉县财政局

  2022年1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项目申报书封面.docx
附件2.企业基本情况表.docx
附件3:项目申报审核表.xlsx
附件4.审核意见表.docx
附件5.关于XX“五一”假期连续生产承诺书.docx
附件6.“五一”假期连续生产工业企业真实性证明.docx